裁判要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形下,另一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基本案情刘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于1972年2月3日结婚至今。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裁判要点《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婚姻关系问题的共同处置行为,不可任意撤销。基本案情李某(男)和胡某(女)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二人房屋过户至二人孩子名下(未成年),因儿子随女方生活,该房屋暂由女方与儿子居住。一年后,男方再婚并拒绝将房屋产权过户至儿子名下,并诉至法院称与女方离婚时自己考虑不周,一时冲动才放弃了房产。因赠与儿子的房产尚未过户,请求撤销...
裁判要点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置房屋,共同出资支付了首付款,在婚后共同偿还了部分房屋借款,故该房屋应比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综合考虑该房屋首付款的来源、贷款情况、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后综合裁判。基本案情李某(男)和白某(女)婚前为了结婚购置一房屋,因李某没有购房资格,故以白某个人名义购买,登记在白某个人名下。首付款由双方共同出资,其中李某出资比例高于白某,李某70%,白某30%,婚后二人共同还...
裁判要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房屋,离婚时一方主张为借款,应当举证证明其出资款的性质为借款,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基本案情王某、李某系夫妻关系,王大某系王某之父。王某与李某婚后购买一房屋,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并签订协议约定房屋为二人共同财产。同日房屋的全部房款均由王大某支付。现王某、李某离婚,王大某主张该房屋购房款系借款。裁判结果一、二审均未将王某出资款的性质认定为借贷裁判理由在子女与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