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 中嘉律所发表时间:2022-05-23 15:20 【导语】 当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不仅赔掉了婚前自己的房子,婚后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屋也因为假离婚没有得到分毫。当婚姻无法再继续,法律是否能保障自己最后的权益? 【案情】 姚某(女)与胡某(男)于2008年结婚,婚前男方在石景山处有一套房产,女方在房山有一套房产。婚后二人在海淀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二人婚后育有一子,孩子出生后为了孩子上学,二人决定在西城购买一处房产,因购房限购问题办理了离婚手续。因两人假离婚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并未处理任何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后以胡某名义在西城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同时姚某为了购买西城房屋,将房山房屋出卖。该西城房屋首付款由姚某出资并一直由姚某还贷。此后,二人一起共同生活至2018年正式分开。 【北京中嘉律所开展的工作】 一、沟通事实、梳理证据、制定诉讼方案。 根据当事人陈述,制定诉讼方案。针对本案特殊情况,因姚某在与胡某离婚后仍继续共同生活多年,购买房屋的购房款支付方式也及其复杂,既有姚某父母转账给胡某父母的,也有姚某转账给胡某父母或者胡某的。因此,确定诉讼主体、诉讼案由以及通过几个诉讼解决是本案的重点。最后,经过多轮讨论,确立了多个案子、多个主体,分别诉讼,以民间借贷为由追索购房款。 二、证据收集 在律师建议下,姚某回去收集大量证据,诸如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自己多年转款的真实性;微信聊天记录,二人离婚后仍同居的事实;证人出庭作证等。 三、维权过程 分别以姚某父母与胡某父母作为原被告;姚某与胡某父母作为原被告;姚某与胡某作为原被告进行诉讼。通过三个民间借贷的案件依此解决购房款支付问题。 【维权结果】 三个案件法院均判决支持归还姚某、姚某父母购房款。 【律师建议】 离婚有风险,在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假离婚”,切莫因为任何利益考验人性。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建议,能尽可能减少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假离婚变真离婚”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