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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咨询:婆婆出售儿媳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中嘉律所

发表时间:2022-09-22 17:01作者: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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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们分享过“借名买房”的危害,借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不论是对“借名人”还是“实际出资方”,都需要承担风险,容易“房财两失”。今天我们就要分享一起,因“借名买房”引发的法律纠纷。儿媳借婆婆的名买了一套房,钱是儿媳出的,但房子却登记在婆婆名下,可不曾想,婆婆不但想强行霸占房产,还欲将房子卖掉。那么这种情况下,婆婆的做法合法吗?儿媳能否成功讨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本案的详细经过。

【案情回顾】

小霞和小刚系夫妻关系,王某花是小刚的母亲,小霞的婆婆。2017年,小霞夫妻俩想买房,但二人都没有购房资格,无法以男方或女方的名义去买房。正在犯难之际,小霞想到,婆婆有购房资格,既然大家都是一家人,而且老公小刚又是婆婆的独生子,那么不妨以婆婆的名义买房,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2017年11月,小霞全部出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但她在购房合同上签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婆婆王某华的名字,属于借名买房。

收楼后,小霞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和一家公司签订了托管合同,由该公司对外出租,在合同上,她签的名字仍是婆婆的名字。

2018年,小霞将该房屋过户到婆婆名下,但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付款证明、发票、房产证原件等所有和房屋相关的资料都是由小霞保存,而且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费用也是由小霞支付的。

2020年,小霞的老公小刚重病入院,生病期间,小刚出具了一份说明,主要内容是该房屋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由于二人均没有购房资格才将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母亲实际上没有出资购房。

2021年,小刚去世,果不其然,这套登记在婆婆名下的房产出了变故。婆婆假借丢失房产证为由,到房管部门补办了新证,随后又发布出售房屋信息。

同时,婆婆还不顾小霞的反对,强行搬入该房屋居住,严重影响了小霞的正常生活。而且婆婆对外出售房屋,实际上就是想侵占财产,如果成功出售的话,小霞就无家可居了。

面对婆婆如此过分的行为,小霞忍无可忍,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诉争房屋的购买资金来源,对诉争房屋的占有、出租收益,以及持有、保管诉争房屋买卖合同及不动产销售发票、产权登记凭证等重要的原始资料看,小霞应为诉争房屋的真实权利人,诉争房屋归小霞所有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判决诉争房屋归小霞所有。

最后法院依法做出了公平的判决,小霞夺回房产,但她想到婆婆已经上了年纪,唯一的儿子也早早离世,再加上这些年来两人之间虽然有不少矛盾,但感情尚在,于是小霞很仗义地表示,自愿在在该房屋上为婆婆设定居住权,允许婆婆在房屋居住到死亡为止。

【律师建议】

纵观本案,虽然婆婆无情,但儿媳有义,再加上法院的判决合理,最终总算是得到了一个“大团圆”解决。但回顾整个诉讼过程,耗时伤神的维权之路还是给小霞带来了不少麻烦,同时也破坏了婆媳关系,给二人本来安稳的生活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

所以,借由本案,中嘉律所再次提醒广大网友,借名买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大家千万不要心存规避政策、钻法律漏洞的侥幸心理,尽量避免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出借自己名义购房,哪怕“借名人”是自己的近亲属或者自认为可以靠得住的人。近年来不乏有亲属之间因“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甚至有亲生父母霸占儿女房产的例子,所以说,不要用金钱考验亲情,一家人如果因为房产纠纷闹上法庭,那么极有可能造成经济上和情感上的双重伤害,真是得不偿失啊!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通过一桩“婆婆出售儿媳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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