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事纠纷律师咨询:母亲教导8岁孩子“庭上卖惨”,要求提高抚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诉请?中嘉律所发表时间:2022-11-16 10:11 之前我们分享过一则“父亲为调低抚养费,与儿子对簿公堂”的案例,在那起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父亲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遭遇财务危机,无力负担已协定好的抚养费用,最终驳回了父亲的诉请。同样是关于抚养费的纠纷,今天我们要分享的这个案例恰恰相反,是母亲带着女儿在“庭上卖惨”,痛哭流涕要求提高抚养费,那么这一次,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 在北京市通州区的法院内,刚上学的八岁小女孩雪儿,和自己的法定代理人——妈妈陈丽娟(化名),一起作为原告,坐在审判庭里。而雪儿的生父史玉良(化名)就坐在对面的被告席上,难得一见的一家三口,以这种方式“团聚”,场面看起来不由让人心酸。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陈丽娟和史玉良于2015年结婚,4年后离异。按照原告雪儿提交的诉状,她要求生父即日起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在她的父母被法院判决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是每月1000元,前两年又经过了诉讼,提升到每月1500元。 她的诉状中写道:“我现在已经上学,生活及学习费用均大幅增加,加之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我母亲因照顾我,需接送我上学等原因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我的日常生活和学习。” 按照上述陈述,她现在每月支出约为4000元-5000元,除了必要的生活开支外,还包含舞蹈、主持人等各类辅导班等费用,同时提交了微信账单详情等证据。虽然原告列出了各项支出有理有据,确实能够证明这些花费都用于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然而法院在裁定抚养费的金额时,在满足了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标准之外,也要根据被告即本案中雪儿生父的具体收入情况,来综合评判。 然而就在庭审过程中,为了“动摇”法官的判决,陈某娟带着女儿开始上演了“卖惨大戏”。在审判过程中,陈某娟突然一把抱住孩子,失声痛哭,雪儿也很配合,抱住妈妈,大声哭起来。一时间,庭上的气氛尴尬且压抑,二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法院审理】 凭着长期的审判经验,审判人员明白,眼前这位母亲带着孩子来开庭的目的,也知道现在的抱头痛哭,是在向法官传达情绪,但毕竟这里是严肃的法庭。如果此类案子是靠比惨,激起法官的同情心而裁判,未免儿戏了。 见此情景,主审法官及时休庭,告知双方将另择时间开庭。随后,法院对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情况都进行了核实。审判人员通过多个渠道了解到,陈某娟曾到被告、也就是她前夫史玉良的单位去大闹过好几次,搞得被告所在的单位和被告本人很是头疼,双方也因此积累下很深的矛盾。 另外,法院也核实了被告人史玉良的收入,以及他与案外人另外生育了一个孩子,同样也需要抚养的现实情况。但双方自离婚诉讼开始,到之后的抚养费纠纷,他们已经连续进出法庭,一审二审的官司打了多次,情绪上尖锐对立,对于对方提交的各项证据,基本一概表示“不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之前已经裁判过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后又提升至1500元抚养费,但是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考虑到原告教育费花费有所增加,且被告收入也有所增加,故本院综合考虑原告的实际需要、本地的生活水平及被告的负担能力,酌情确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原告的抚养费调整为每月1900元,对原告主张的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律师分析】 通常,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抚养费纠纷案中,司法实践中最基础的原则一直非常清晰: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要贯彻这条原则,并不是无条件满足孩子的诉请,因为在很多案件中,我们会看到,孩子的年龄尚小,尤其是刚满8岁或未满8岁的孩子,很多时候他们的言行会被一方家长操控,比如本案中的雪儿,她在庭上表演痕迹明显的悲痛、大哭等行为,很明显是受到母亲的“教唆”,而并不一定出于真情实感,所以法院才裁定这类案件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甄别,而不会一味听孩子的话,被孩子的意愿左右。 此外,本案涉及的是抚养费金额问题,在另外一些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案件中,还有很多时候,父母中的一方会采用利益诱骗或其他方式,去诱导孩子做出错误的选择,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在判决时,不是只听孩子的一面之词,说“愿意跟谁”就把孩子判给谁,法院还会去深入考核,孩子的话是否出于真心,孩子的证词与证据是否一致,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受诱骗的可能,法院会重新作出判决。当然,父母中的另一方,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违法的操作,也可以主动提出上诉,要求更换抚养权。 总之,我们在这里要奉劝各位父母,虽然大家争夺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出发点,可能都是为了孩子好,但也不能为达目的,不惜地用一些不光明甚至不合法的手段。身为家长,我们应该为孩子做出正确的示范,而不应该在他们小的时候就教他们撒谎,或者用利益诱骗孩子,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样我们这些“耍小聪明”的行为,也很容易被法院识破,最后很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倒不如光明正大地去为孩子争取应得的利益,相信法院一定会尽量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判决结果。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北京民事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母亲教导8岁孩子“庭上卖惨”,要求提高抚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诉请?”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