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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律师:保护借款十四招—完美借条系列 (一-七)    中嘉律所

发表时间:2024-01-05 18:02作者: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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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民间借贷的经历,有的人是向别人借钱,有的人是借款给别人;有的人当过老赖,有的人遇到过老赖。每一个洋洋自得的老赖,对应的往往就是一个欲哭无泪、撕心裂肺的法盲。为了保护您的借款尽量不受损失,中嘉律师推出“完美借条”系列—保护借款十四招,为您进行详细解析。

第一招 出借人身份要确定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谁持有借条,谁就是债权人。法院一般会认定小额借条持有人就是债权人;但法院并不完全认定大额借条持有人为债权人,还有可能审查双方关系、借款金额、支付方式等要件。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你在出借款项时,一定要在借条上写明出借人的信息。

第二招 借款人身份要核清

实践中有很多人用假名、笔名、同音名书写借条,可能导致纠纷发生后找不到真正的债务人而无法起诉。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

对借款人身份审核做到如下几点:

1. 姓名准确,不得用网名、笔名、艺名、假名;

2. 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准确;

3. 最好预留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

第三招 共同借款人要说明

共同借款人需要与借款人共同偿还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之债,配偶也需要与借款方共同偿还,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之债,会影响债权的实现。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

1.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之债,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2.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之债,配偶签字,则需承担还款责任;

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借款合同或者欠条借款人处签字的人,均需承担责任。

第四招 借款用途要有约定

一般来说借款用途不影响债权的实现,但建议您约定好借款用途。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

1. 确保该借款的真实用途,衡量对方还款的可能性;

2. 避免产生纠纷后借款人以恶债为由,拖延偿还。

第五招 借款金额更要确定

借款金额是出借人主张债权的基础,是主张借款人债务的计算依据。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

1. 借款金额要确定货币种类,注明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的,一般以大写为主;

2. 注意是否有砍头息,如果有砍头息,司法实践中以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

第六招 收款人信息要准确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或者出具收条,但是实际收款人并非借款人的情形,这有可能导致借款人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绝还款。

第七招 支付方式着重注明

在现实生活中,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从原来的现金、邮寄、银行汇款、网银转向刷信用卡透支、微信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出借信用卡、委托第三方支付甚至虚拟财产支付等方式,因此注明支付方式对于主张借款合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中嘉律师友情提示:

1. 一定要注名借款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微信、支付宝等);

2. 如果是出借信用卡,一定要注明信用卡开户行、卡号;

3. 如果是透支信用卡,要注明通过透支哪张信用卡,并注明“手续费计算为借款本金”字样;

4. 如果是委托第三人支付,要注明第三人信息;

5. 以其他方式支付借款的,也需要着重注明。

以上就是中嘉律师事务所‍-民事纠纷律师给大家整理的“保护借款十四招—完美借条系列(一-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中嘉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0-962-68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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